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宏图高科股票索赔案最后倒计时!时任年报审计机构或担责,投资者抓紧诉讼。
2024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对宏图高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号)。证监会查明,宏图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虚假记载。(一)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2017年至2018年,宏图高科通过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虚减负债。二、重大遗漏。宏图高科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对关联方担保事项。宏图高科未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宏图高科、三胞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苏亚金诚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查明,苏亚金诚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苏亚金诚所为宏图高科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苏亚金诚所为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二、苏亚金诚所未充分执行风险评估审计程序。三、苏亚金诚所未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及职业怀疑。四、苏亚金诚所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实施的函证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五、在发现宏图高科负债科目账面记录与信用报告不一致的情况下,苏亚金诚所未查明原因,进而未要求宏图高科进行账务调整,也未进一步扩大审计程序,以评估宏图高科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六、苏亚金诚所银行函证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我会决定:对苏亚金诚所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苏亚金诚所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与宏图高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宏图高科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宏图高科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宏图高科股票,且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