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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20年1月7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特别提醒:300273和佳医疗于2023年03月29日公告公司已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将提速。受损股民未起诉仍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
三、300273和佳医疗涉嫌违法违规始末:2022年3月18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出具的自查报告,郝镇熙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根据公告,郝镇熙间接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占用资金39,719.15万元,直接通过员工借款、关联方预付等形式占用资金5,269.53万元,资金占用总额共计44,988.68万元。2022年03月21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1号《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决定》主要内容: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原控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将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款用于偿还其个人负债 3.97 亿元:2021 年,郝镇熙又通过其他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5,270 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公告称,郝镇熙合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 4.5 亿元,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仍未归还。2、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04月18日,公告郝镇熙尚未归还上述占用资金。2022年04月20日,复牌跌停。2022年04月21日,股价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2022年12月07日晚间,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41号、0062022042号、0062022043号)。2023年03月06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7号)。经查明,和佳医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03月29日晚间,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