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披露了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共12张罚单,内容涉及虚增存贷款规模、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等。记者注意到,5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公布了1张罚单;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则公布了11张罚单。
具体来看,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因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40万元;此外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5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被罚款3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济源分行因违规收取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费,被监管罚款50万元;合计被罚470万元。
建行河南省分行被罚240万元
根据监管披露的信息,5月20日,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被罚款24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未尽职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归还其他借款;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个人信用快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和资本市场;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小微企业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和资本市场;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和资本市场。
与此同时,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张宏,因对该分行贷后管理未尽职,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归还其他借款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警告处罚。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被罚款30万元,罚因是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住房金融业务部客户经理史艺,因对该支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警告处罚。
此外,中国建设银行济源分行因违规收取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罚款50万元。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济源分行副行长王国旗,因对该分行违规收取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费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因贷前调查未尽职等,建行郑州金水支行5人被监管警告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被罚款15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向资本金不实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发放虚假用途的商用物业抵押贷款。
5月22日,根据监管披露,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副行长刘博,因对该支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向资本金不实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发放虚假用途的商用物业抵押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警告处罚。
5月24日,根据监管披露,建行郑州金水支行有4人被警告处罚。时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住房金融业务部金水路个人贷款营销中心主任程传利、时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住房金融业务部二七路个人贷款营销中心副主任王宏超等2人,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对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住房金融业务部金水路个人贷款营销中心客户经理赵振力、时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住房金融业务部二七路个人贷款营销中心客户经理王慧颖等2人,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对该支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
记者注意到,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
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