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ST证通(维权)(002197)发布《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追认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其他关联方,公司于 2020 年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ST证通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