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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家A股公司发布新规下股东减持计划  第1张

  5月24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

  截至5月27日晚

  20多家A股公司披露减持公告

  物产金轮、华特气体、杭州高新等公司

  预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计划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公告

  中微公司、吉大正元、亚威股份、建业股份等公司

  披露了董监高等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华恒生物、山大地纬、新凤鸣等公司

  披露了创投基金减持计划

  ◎记者 刘立

  伴随减持新规“靴子”落地,一批上市公司发布减持计划。据上海证券报记者梳理,自5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减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后,已有20多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减持公告,其中多家公司大股东计划同时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原因主要是自身资金需求和经营需要。

  记者注意到,部分公司大股东拟减持股份主要来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及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此外,还有不少公司董监高加入此轮减持队列,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以当前市值计算,新凤鸣、中无人机、中微公司等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规模超过亿元。

  整体来看,减持新规增加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二级市场减持与上市公司股价表现、分红情况挂钩;全面封堵技术性离婚减持、转融通式减持等各类绕道减持通道;对于大股东违规减持行为,可以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在业内人士看来,在减持新规的指引下,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围绕减持的信息披露及交易过户流程等也将更趋优化。

  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更细化

  此次减持新规增加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交易公平性,减少信息不对称。同时,减持新规也对大股东的认定做了安排。比如,虽然自己持股不足5%,但属于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的也要遵守大股东的限制;股东通过各类账户持股,甚至有些未登记在其名下的,在判断大股东身份时要合并计算。

  记者注意到,5月24日以来,物产金轮、华特气体、杭州高新等公司都预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计划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公告。

  以圣龙股份为例,公司5月24日晚披露了控股股东圣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据公告,因为自身战略安排及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圣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圣达尔(员工持股平台)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万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6%。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0.96%股份。如以公司5月27日收盘价24.25元/股计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约5527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5月27日晚,圣龙股份根据最新的减持管理办法发布补充公告,对减持时间进行了修改,并细化说明不同减持方式的比例。其中,公司24日晚公告中提及的减持时间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8月27日。”而在最新公告中,已改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9月15日”。同时,补充公告新增了不同减持方式的比例说明,即“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此外,减持管理办法还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减持与上市公司股价表现、分红情况挂钩,强化减持约束,避免损害投资者利益。

  从分红情况及股价走势看,相关公司均符合条件。例如,5月24日晚披露大股东减持计划的物产金轮,公司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20.75%;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447.93万元,同比增长88.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元(含税)。今年以来,公司股价走势也较为平稳。

  董监高减持股份进一步规范

  5月24日,中国证监会还修订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下称“持股变动规则”),明确董监高在自身违法、上市公司违法以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等情形下不得减持;明确董监高在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前都应当预先披露;明确董监高离婚后双方持续共同遵守相关减持限制。

  据记者粗略统计,5月24日晚以来,已有中微公司、吉大正元、亚威股份、建业股份等公司披露了董监高等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从公开信息看,上述公司目前不涉及董监高自身违法、上市公司违法以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问题。

  中微公司5月24日晚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志尧,副总经理倪图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伟文,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晓宇及监事王志军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以公司当前股价计算,合计减持规模超1.3亿元。今年1月31日,尹志尧曾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公司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3亿元至5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的持股变动规则,以及未修改的创投反向挂钩规定,作为特别规定,共同构成了“1+2”的制度架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创投反向挂钩规定可以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5月24日以来,华恒生物、山大地纬、新凤鸣等公司披露了创投基金减持计划。例如,华恒生物公告,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马鞍山基石”)持有公司3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自身业务需要,马鞍山基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告显示,马鞍山基石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规则,马鞍山基石相关减持行为也须符合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减持前将提前通知公司并在公司公告之后3个交易日再实施减持计划。若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减持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